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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财办会〔2016〕15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财政局,省级各部门,省属企业 、中央驻陕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进一步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步伐,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根据《关于实施陕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陕财办会〔2012〕67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4〕27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班)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培养目标

通过深入实施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一批精通财会业务、善于管理、理财能力强、发展潜力大,高素质、复合型的高层次管理会计领军人才,深入推进我省管理会计理论和指引体系建设,带动广大会计人员从单纯的财务人员向理财者、管理者、决策参与者提升,在企业和单位的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提升单位价值创造能力,更好地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记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二)在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含子公司)、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担任分管财会工作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副职;省政府直属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内三甲以上医院担任分管财会工作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副职(科级及以上人员);高等院校具有6年以上会计科研、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以上学位的会计学术带头人及研究骨干。

(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具有中级相关(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

(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驾驭政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除个人自愿申请外,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区财政部门开展本地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或其他形式高层次会计人才培训的,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2—3名优秀在训学员参加培训选拔。

符合2016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兼报2016年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班)选拔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班)培养对象的选拔采取个人申请、审核推荐、笔试、个人材料量化评分、面试、单位征求意见等选拔方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填报、装订以下书面材料:

1.填写《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1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有关执业资格证书,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专著封面,获奖证书,外语证书等。

报名人员通过http://snkj.sf.gov.cn/kjw/陕西会计网下载《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邮箱。

(二)审核推荐

1.报名人员应将《申请表》及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本单位审核。各单位应按照选拔条件,认真核实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所附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是否一致,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部门的公章。经审查合格的,在《申请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16年6月25日前报至财政部门。省政府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上市公司、中央驻陕单位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其他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市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2.各市区财政局应当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对当地符合条件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在“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栏目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推荐本地区2-3名优秀财会人才参加选拔,在有关人员报名申请表封面的“备注”栏填写“推荐”,并加盖财政局公章。各市区财政局汇总报名材料后于6月3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选拔方式

1.笔试。报名人员参加由财政部统一命题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笔试,由省财政厅组织集中选拔笔试。其中:企业报名人员参加全国(企业类)考试,考试范围为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企业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财经政策和前沿知识、英语;行政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参加全国(行政事业类)考试,考试范围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财经政策和前沿知识、英语;从事会计科研、教学工作的报名人员可自行选择企业类或行政事业类进行考试。

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上午9:00—12:30。笔试地点:西安。具体考场和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2.量化评分

由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评分标准,对申报材料中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量化打分。

3.面试。省财政厅根据笔试和量化评分成绩,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陕西会计网公布,省财政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对申请者进一步考察,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分钟。选拔面试初步定在2016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培训对象

根据个人笔试、材料量化评分和面试的结果,按照总分排序、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省财政厅将通过函调方式再次征求用人单位的培养意愿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入选名单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和所在单位。2016年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班)招生人数为60人左右。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6年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班)将于2017年上半年开班,培训周期为3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地点、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将另行通知。

五、培养方式

陕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公室)委托培训单位(国家会计学院及省内外知名财经类院校)开展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读、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通过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间、学员与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采取短训方式,每年举办两次短期集中培训。

(二)跟踪管理。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管理。由培训单位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深化培训内容。学员按照培训单位提供的自学书目、课题项目进行自学,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按时参加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公室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1年内报送材料的数量不得低于6篇),边工作,边学习,努力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

(三)打造平台。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进一步提升学员的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措施是:

1.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和培训学员档案,对学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在培训周期内,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公室和培训单位不定期与学员进行联系,了解学员学习、工作、科研等情况。

2.组织、引导学员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公室或委托培训单位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国内知名企业实地考察、研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同时,组织学员根据培训情况和所在单位实际,撰写研究报告,培训单位提供学术指导。另外,培训周期内和培训期满后,根据学员特点和所在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学员参加陕西省财政厅(学协会)等单位的政策咨询、学术研究交流、出国考察等活动,承担有关教育培训工作。

六、考核管理

(一)建立考核制度,引入淘汰机制。学年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依据量化的考核标准,对学员的参与培训、考试成绩、成果质量、理论修养、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岗位胜任、获奖情况、单位满意度等情况作出全面评价。不合格的学员予以淘汰。不能继续参加培训的学员,终止培训资格。择优选拔可塑性强、表现优秀的学员参加下一考核周期更高层次的培训。考核由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公室和培训单位组织,在每一学年定期进行。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周期结束考核优秀的,由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公室给予专项奖励。

(三)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的,进入陕西会计领军人才库,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颁发《陕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并授予“陕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荣誉称号,通报全省。

七、会计领军人才后续管理使用

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公室将为会计领军人才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施展能力的平台。

(一)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上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选拔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应优先从陕西省会计领军人才中选任;

(二)对会计领军人才承担的财政会计科研项目给予科研经费支持;

(三)聘任为省级会计管理咨询专家、会计培训师资;

(四)推荐在会计民间团体、行业组织(学协会)中承担重要工作;

(五)同等条件下,在会计先进评选、职称评审聘用、职务晋升中优先;

(六)组织会计领军人才赴省内外、境外考察、实习、研修,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讲坛;

(七)进入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计划者,可享受“三秦人才津贴”;

(八)可推荐参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省“三五人才”第一、二层次人选等。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将取消“陕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八、培训费用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培训费用由省财政专项经费解决。

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陕单位协助我厅做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挑选推荐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切实把素质高、品德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员选拔上来。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柏碧峰 许凯

联系电话:(029)68936403 87611774

邮箱:kuaijichu123@163.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省财政厅会计处212室。

邮编:710002

附件: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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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包括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个方向,大多数人只了解财务会计职称证书,管理会计方向的证书了解甚少,可以简单看下会计证书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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