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管理会计师CNMA招生网站-外资公司外资企业

我们是境外的公司,在境内没有代理人,与江西境内的公司有印花税印花税应税凭证。按照新的印花税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中的“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我们应该要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因为我们和境内的交易比较频繁,应税凭证比较多,而且之前没有在中国境内申报过印花税,也没有代理人,按次申报比较困难,请问我们能不能申请按季或者按年申报缴纳印花税?另外,请问税局老师有没有针对 境外纳税人(无代理人)如何申报缴纳印花税的具体流程或指引?

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扣缴印花税,向境内代理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资产交付地、境内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书立应税凭证境内书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涉及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因此,您可根据上述法规条款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会计包括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个方向,大多数人只了解财务会计职称证书,管理会计方向的证书了解甚少,可以简单看下会计证书对比

管理会计师CNMA是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出的管理会计能力水平证书项目,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师人才。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管理会计师CNMA招生网站-证书样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管理会计师CNMA招生网站-证书样式

关于管理会计师,点击以下文章可以了解更多

管理会计师证书有什么用?

会计职称证书与管理会计师有何区别?

2023年管理会计师报考时间

管理会计师的职位有哪些?

咨询学服宁老师:naicnma(微信),或致电176-1175-1681